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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第十一中学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唐山市第十一中学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分类:
党员天地
作者:
来源:
2017/06/15 18:57
【摘要】:
唐山市第十一中学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统一部署,按照唐山市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以及上级部门具体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制订《唐山市第十一中学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结合全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

 

唐山市第十一中学

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统一部署,按照唐山市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以及上级部门具体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制订《唐山市第十一中学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结合全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聚焦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等突出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强化监督、严厉问责,从严要求、标本兼治,集中开展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打造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建设国际化沿海强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党的领导。校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充分依靠群众。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关心的问题抓起,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三)严格依规依法。严格依据相关的政策法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干部教师队伍不断增强政策意识、法纪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教师职业道德观念,严格依规依法办事。

    (四)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加强教育、严格管理,自查自纠、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坚持挺纪在前、宽严相济,把自查从轻、被查从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问题线索贯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建设,把推动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贯穿始终。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以下八类问题:

1.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教育经费和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克扣、截留学生补助资金等问题。(责任处室:财务处、教导处)

2.以水费、空调费、赞助费、押金、杂费、自习费等各种名义巧立名目和超标准收费等教育乱收费问题。(责任处室:财务处、教导处)

3.规调剂政府采购预算、规避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大宗物品采购、校舍改造等工程违规招标等问题。(责任处室:财务处、总务处)

4.校园土地租赁、房屋出租以及食堂、小卖部和超市外包等缺少必要程序,收费不全部入账或入账不及时、开虚假发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责任处室:财务处、总务处)

5.招生政策不公开透明,暗箱操作,谋取私利,损害教育公平等问题。(责任处室:教导处、学生发展中心)

6.教师招聘、师资调配、职称评定、干部任免、评优评先、奖助学金等事项违规操作,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问题。(责任处室:办公室、教导处)

7.学校、教师违规有偿办班补课,为民办学校发广告拉生源得回扣,违规向学生推荐、销售教辅资料吃回扣,索要收受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责任处室:教导处、教科处、职艺处)

8.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

     四、方法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使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是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迫切需要,是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弛而不息正风肃纪、维护和提升广大教师队伍素质及形象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组织引导广大干部教师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等方式,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正视问题、把握机会、主动整改。

(三)加大查处力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甄别问题、划清责任,宽严相济、分类处置。

(四)强化责任追究。用好问责利器,以强有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

(五)加强经常性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政策法规和纪律规矩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教师自觉做到“四讲四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六)健全制度机制。着眼长远长效,坚持纠建并举,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建立健全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监管办法,堵塞制度漏洞,推动源头治理。加大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力度,落实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真公开、全公开、长公开。

五、工作步骤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工作要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自2017年5月中旬开始至2017年11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中旬)。做好“微腐败”专项整治动员部署工作,聚焦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进行广泛深入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5月下旬至6月)。要针对上述8方面重点整治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查自纠结束一周后,形成专题报告,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第三阶段:迎接检查(7月至9月)。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0月至11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存在问题隐患,进一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巩固整治成果,健全长效机制。(于11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同时报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成立“微腐败”专项整治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郝广友校长任组长,吴克侠书记、田彦峰副校长、李玉民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加强宣传引导。宣传教育要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在学校网站设立专栏,重点宣传“微腐败”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工作进程及经验成果。同时选树一批干部教师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勤廉执教、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落实整治责任,把握整治时间节点,强化整治措施,做实做细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