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十一中学歌咏比赛实施方案
唐山市第十一中学歌咏比赛实施方案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同学们勤奋学习、立志报国、为校争光的巨大热情,同时增强班集体凝聚力、向心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中学生艺术修养,我校举办“唱红歌,颂党魂” 合唱比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初赛2016年11月22—12月15日;复赛2016年12月30日
(2)地点:新楼一层大厅
(3)歌唱曲目:校歌、红歌
二、活动要求
1、演唱内容:参赛各班须演唱两首参赛曲目:校歌、红歌,红歌由职艺处所提供曲目中自选。
2、演唱形式多样化:合唱为主,各班可配领唱以及诗朗诵。
3、演唱者表情自然、大方、着装要求统一、整洁、美观。
4、各班可根据歌曲内容自行设计动作和准备道具。
5、合唱指挥节奏准确,有表现力和感染力(指挥者必须是本校学生或老师)。
6、精神风貌良好,保持会场纪律与卫生。
三、评分标准
(一)、参观队伍要求:服装统一,队形整齐,衔接紧凑,安静有序,主动为兄弟班级加油助兴。
(二)、比赛要求:纪律严明,体现奋发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1、演唱者声音整齐、音色统一并清晰、和谐。
2、演唱的感情要到位:能够较好地表现出歌曲思想感情。
3、能够准确地把握音准节奏、咬字准确、吐字清晰。
4、演出服装整齐统一,得体大方,能充分展现当代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5、指挥节奏准确,有表现力和感染力。
四、纪律要求:
1、参赛班级
(1)上、下场保持安静,遵守纪律,精神饱满。
(2)场下班级要保持会场安静,进入赛场就是比赛的开始,不但比舞台的艺术表现,更重要比班级风貌。
(3)服装整齐统一,美观大方。
2、参观队伍
(1)各班按时进入会场,并在指定区域就座。
(2)学生进入会场,服饰整洁,坐姿端正,服从指挥。
(3)观赛过程中,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对参赛队伍的表演给予热烈掌声,不起轰、吹口哨、喝倒彩,尊重参赛班。
(4)讲文明、守纪律,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坐姿端正,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开小会。
2016/11/16